日前,前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、中国移动(微博)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、副总经理张春江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746万余元,一审被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【详细】
据《京华时报》报道,中国移动(微博)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、副总经理张春江,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746万余元,最终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前日是张春江10天上诉期满之日,张春江的辩...【详细】
张春江 2011-08-03
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、副总经理张春江,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746万余元,最终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(本报曾报道)——位居副部级高位,张春江是中国电信行业“落马”官员中级...【详细】
张春江 2011-08-02
7月22日,中移动原党组书记、副总经理张春江因受贿746万余元,一审被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 【详细】
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移动(微博)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春江受贿案。此时距去年9月10日新华社曝出中纪委立案检查张春江,已过去近10个月。【详细】
张春江 2011-07-13
张春江 2011-07-12